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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英案例丨 “陈年旧账”岂是说翻就翻

联英要闻  /  2022-07-04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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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有那么一天,突然就被人告了,对方要来翻翻陈年旧账,而我方却对此旧账毫无印象,怎么办?是要翻箱倒柜,找证据驳斥?还是两手一摊,选择无视?近日,联英律所代理的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全胜,对此一问题交上满意答卷。


| 案件经过


案件委托人A单位系某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2008年10月,A单位与B设计公司签署《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A单位委托B设计公司承担该市政工程的工程设计,总设计费48.8万元,分五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A单位按约向B设计公司支付了首笔设计费9.8万元,但后续四阶段共39万元的设计费,则未予支付。


时隔十多年后,B设计公司凭此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及初步设计稿,2022年2月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认为其已完成初步设计,且案涉市政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因此要求A单位付清后续全部设计费及利息。然而,因事隔久远,期间历经机构调整、人员变化,以及档案存放等问题,A单位就该“陈年旧账”几乎未留下任何资料,也无人知晓事情缘由。


在此情形下,联英律师仔细审查对方提交的证据,结合法律法规以及建工实务知识,从举证责任和诉讼时效的角度进行答辩。最终,温州仲裁委认可了联英律师答辩意见,在仲裁裁决书中认定B设计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后续设计费已达支付条件,驳回其全部仲裁请求。至此,该笔“陈年旧账”以A单位全胜结案。


律师提醒

在遇到案件事实不清,己方又无证据查证的情况下,切忌慌乱。可在仔细审阅案件材料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进行分析,判断对方主张的事实及理由是否已经成就,从而制定相应策略。此外,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也应做好证据搜集、档案保管等工作,以免因证据不足遭至败诉,从而导致权益损失。






|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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