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文 化 建 设 与 律 师 所 的 发 展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 郑海
2006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司法部正式提出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明确要求将律师文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重要任务。律师文化建设是时代发展对律师事业提出的要求,也是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一个精神动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一个律师所,如何在律师文化建设实践中发挥作用?如何把律师所制度和律师所文化相结合?如何利用律师文化建设推动律师所的发展?这都是本文尝试讨论的一些问题。
一、律师所文化是律师文化的一个核心层次
律师文化是一个有机的体系,包括很多丰富的内容,为便于研究,我们可以将律师文化自下而上分为三个层次:律师个人文化、律师机构文化和律师群体文化。
首先说说律师个人文化建设,作者认为,律师个人文化建设主要是律师个人修养、职业道德等问题,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单细胞;而律师群体文化,就是作为一个律师群体所展现的精神风貌,是一个水涨船高的整体氛围;而律师机构文化,也就是律师所文化,作为承上启下的一个层次,一方面是律师个人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是律师群体文化的构成,是一个核心层次,更是建设的切入点。因此,律师所文化的建设,应当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本文将加以探讨的主要内容。
二、律师所文化建设是律师所发展的推动力量和精神支撑
历史证明,文化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律师事业的发展,更需要精神支撑和文化推动。律师所是一个有生命的机构,需要有文化的灵魂。如果仅仅依靠律师的知识技能、执业经验和社会资源的简单组合,而没有共同坚守的信念,没有凝聚人的文化力量,是不可能形成律师所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就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律师事业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效益是律师所追求的重要目标,所以只有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坚强的精神支撑力量,才不至于在经济竞争中迷失发展的方向。
三、把握律师所文化建设的要点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建设方向
加强律师所文化建设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律师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紧密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起正义、和谐、向上、团结的律师所文化。通过律师所文化建设,推动律师所发展,从而向上能促进律师整体文化建设,向下能影响律师个人文化的完善。]
由于律师文化建设是一项刚刚起步的工程,今后必定还会遇到种种新的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能够正确的指导思想,就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创建效果。
2、处理好核心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关系
律师所文化建设,一定要把握好核心内容,同时要重视表现形式的丰富。把握核心,就是要在建立全体律师所人员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发展观,使全体人员能够坚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完善服务,打响品牌。而为了能够实现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在具体的建设举措上,要重视方式的丰富性,才能取得良好的建设效果。比如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教育,能够促进律师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提高;比如确定律师所的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对内能够加强律师所全体人员的认同感,对外能够突出律师所的服务形象;比如举办文体活动,能够放松紧张的工作压力,同时加强全体人员的凝聚力;比如进行慈善活动,能够提高律师所人员的社会意识和个人修养。总之,律师所文化建设,一定要根据本律师所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律师所文化自然能够得到提升了。
3、律师所文化和律师所制度相结合
文化和道德一样,是一种不成文的习惯。一种良好的律师所文化,对律师所人员来讲,和律师所制度一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说“制度是一种硬文化,文化是一种软制度”。因此在律师所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和律师所制度建设相结合。首先要制订律师所管理所具备的各方面制度,在制度效力所不能达到的层面,可以依靠律师文化的力量进行约束了。制度和文化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通过制度建设,能够促进文化建设,同时良好的文化也能促进律师所人员更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律师所党团建设
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讲,律师独立性较强,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和文化建设,律师所容易陷入一盘散沙的局面。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党团建设,依靠党团组织的向心力团结执业律师,能够有效的提高律师所的凝聚力,并能打造出一支具有过硬政治素质的律师队伍。
5、体现以人为本,凝聚团队精神
每个执业律师都具有不同的特点,要建立良好的律师所文化,一定要考虑执业律师的个性需求,从各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才能凝聚人心,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随着律师所的发展,仅仅依靠执业律师的单打独斗,可能难以再某些重大的服务领域取得突破,因此,要结合个人的特点,凝聚团队精神,建立能够集团作战的律师团队,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
6、突出创新性,展现个性化
律师所文化建设,还要根据律师所自身的实际情况,突出创新意识,采取不同的手段,建设具有鲜明个性的律师所文化,才能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同时具有不同与人的文化面貌,也是律师所在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的一个条件。
由于笔者水平有限,在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方面也还处于一个摸索的阶段,在此抛砖引玉,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并希望能够通过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带领下,建设好我们的律师文化,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