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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溪江啤酒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告

联英要闻  /  2015-04-15  /  浏览次数 : 

楠溪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溪江啤酒”)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进行破产重整(以下简称“重整”),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引资方案

1、引资规模:本次引资由投资者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入股楠溪江啤酒,总体引进战略投资者入股比例约占楠溪江啤酒摊薄后公司总注册资本的60%。

2、引资对象: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3、定价及投资者确定的办法:由楠溪江啤酒根据各投资者的报价并结合其他因素综合确定。

4、投资生效条件:最终引资方案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楠溪江啤酒债权人会议相关决议确定,完整的生效条件将会在投资协议中载明。

5、投资者条件:投资者应当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设立并依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在本次引资过程中,楠溪江啤酒明确保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自行酌情设置确定投资者的全部因素与办法,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各潜在投资者开展引资程序;在无须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或终止引资程序,放弃或终止与任何潜在投资者拟议的交易或谈判。

二、联系方式

如投资者有意向参与本次引资,请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将参与意向函书面提交至管理人处。

联系人:林剑 13566236745;陈根凤 15658578276。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A幢501室(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邮编:325011

 

 

楠溪江啤酒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电话:0577-88677778

传真:0577-55886333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A幢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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