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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温州最美律师”揭晓

联英要闻  /  2014-11-27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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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连英,194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律师,律师执业信用等级AAA级,现任浙江联英律师所合伙人、联合党支部书记。

何连英律师1983年3月起,先后在乐清县法律顾问处、温州市司法局第二(对外经济)律师所、温州市第四(房地产)律师所、浙江联英律师所从事律师执业。她从业32年,党龄30年,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23年,律师事务所董事长3年,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何连英律师重视知识更新,1984年参加浙江省政法干部轮训班学习经济法、民诉法70天;1992年参加司法部举办的为期3个月的高级律师培训;曾多次参加深圳、北京等地房地产高级研讨班;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课程班学习并取得证书。

何连英律师的主要事迹:

(一)在政治上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在思想上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廉洁自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她热爱律师工作,敬业、勤业、精业、创业,当好律师,管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尽自己的全部能力。

从业以来,她平均每年办案在50件以上(2003年开始减少办案)。成功案例很多,刑辩案件判决无罪的10件,检察院撤回不起诉的多件。办理了许多在我省、市具有影响力的案例,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莲华寺的拆迁安装补偿案;嘉善阳加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100万元借款担保案;温州广汇贸易有限公司与湖北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诉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又如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的东海石油温州锦港公司6500万元的借款案和黄金寿专利侵权案等;以及温州英才学校19.1284公顷国有土地收回、划拨行政诉讼案;泰顺县罗阳镇北内村与泰顺县农牧场50亩集体土地行政确权案;被告鹿城区农林水利局违法拆除、行政赔偿案件等行政案;陈宗妹移民安置房继承析产案等等。(房地产案件占多数)

(二)致力律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和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管理,重视律师业务的开拓,律师队伍的建设。她在乐清县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期间,培养了乐清县有史以来第一支律师队伍(招聘5个高中毕业生,用3年时间使他们取得大专文凭、干部身份、律师资格);并率先在我市实行律师事务所“自收自支”,使乐清所业绩连续三年居温州市第三。1993年3月顺应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她组建了温州市第四(房地产)律师事务所;1998年4月又组建合伙型的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2001年带头集资购买江南大厦办公楼,2008年初又集资购买现在960㎡的经开区商务广场办公大楼。2002年-2003年先后在乐清、上海设立分所,联英律所的不断壮大、发展倾注了她的心血。由于她的不懈努力,联英律所2003年评为温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评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2008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6月,浙江省司法厅授予本所“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2012年12月,温州市司法局授予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2013年度,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联英联合党支部“先进党支部”荣誉,等等。

何连英律师从业期间,个人也取得很多荣誉,主要有:在乐清县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被评为乐清县先进工作者和三八红旗手。199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从业清廉先进分子”;先后多次被评为省、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温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1994年评为温州市优秀律师、2003年评为“温州市十佳律师”、2009年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功勋律师”称号、2011年评为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称号、2012年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2014年2月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等等。

(三)积极参与社会兼职活动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1、参与社会兼职有:曾担任省律协第二、三届理事;省女律师联谊会理事和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执委;温州市律协第一、三届理事;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会长、温州市法学会理事、温州市妇女研究会理事;温州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温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理事、法律咨询部主任。目前仍担任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温州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温州市鹿城区慈善总会理事、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温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讲师团成员。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何连英律师从1997年就开始支教、助学、扶贫等义工活动。1999年成为鹿城区慈善总会会员,2002年成为鹿城区慈善总会理事,2010-2011年亲自组建了联英义工队、联英律师事务所志愿者服务队,2011成为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2013年成为温州海汇敬老助老公益发展中心副理事长。众多的义工组织和社会兼职,更让她打开宽阔的胸怀,扶贫济困、善行天下。作为联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联英义工队实际负责人,她带头组织、策划各种义工活动,不顾自己70多岁高龄,也不怕山高路远,自己开车,多少次带领义工队去文成县贫困山区进行助老、助学、扶贫活动。先后助学40多人次,支付助学金7万多元;慰问文成、龙湾、鹿城敬老院及老人8次;今年单文成县为助学、助老慈善日活动去了5次。连续五年助残、爱幼,慰问温州市儿童福利院;三年来组织文艺节目为义工活动演出达10次。

在何连英律师的倡导下,联英律所每年的年会上(包括乐清分所和上海分所)都会举行全体律师向“联英爱心基金”捐款的仪式。所捐的款全部作为联英义工经费(每年市司法局、市律协布置的捐款、募捐不包含在内)。2013年全所用于义工活动的款项达到9万元多,今年已付出88400元。这么多善款,除了“联英爱心基金”和律师所律师捐款外,也有部分是律师所外的联英义工队人员捐款,其中大部分是由何连英个人捐款。去年她为义工捐款近4万元,今年已经捐款4.49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何连英个人参加各类助老、助学、扶贫、助残、救灾等捐款达16万元多,参加各类义工活动累计时间近1000小时。联英义工队2012年2月被温州市慈善总会授予“先进集体”,义工队成员已有8人被评为优慈善秀义工。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慈善总会、共青团温州市委等单位联合授予她、何连英律师2013年度“温州市爱心使者”荣誉称号,浙江省慈善总会授予她“浙江省优秀义工”称号。何连英有个理念:“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更多回报社会,为促进社会和谐,让慈善义工活动体现“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精神,实现“传播文明、服务社会”的义工活动目的,更多增加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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